关于烟草制品
烟草制品
FDA 的烟草产品中心 (CTP) 致力于确保每个家庭都过上更健康的生活。
烟草制品在近年有重大的改变,因为美国使用新的电子烟,有很多青少年在电子烟之中添加了不同的烟草造成了生命跟健康的危害,所以美国FDA把烟草直接拉到最高等级也就是必须事先批准。
我司成功协助世界最大的电子烟制造厂商,通过美国FDA的工厂检查并且成功地通过美国FDA首批的批准名单,我们可以协助通过烟草的注册登记。
一个“新的烟草产品”是任何烟草产品(包括测试市场的产品)在美国没有市售(截至2007年2月15日)。如果没有 FDA 的烟草产品营销命令,新的烟草产品不得在美国合法销售。
FDA 的烟草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视为”烟草产品(视为烟草产品的附件除外),例如电子烟、雪茄、水烟烟草、烟斗烟草、尼古丁凝胶和某些可溶解物。这些当局包括要求被认定为符合新烟草产品定义的产品必须获得 FDA 的上市前授权才能合法销售。
根据法院命令,截至 2016年8月8日,市场上某些被视为新烟草产品的上市前审查申请必须在2020年9月9日之前提交给 FDA。
向市场推出一种新的烟草产品,“新烟草产品”是指截至2007年2月15日尚未在美国进行商业销售的任何产品,或在2007年2月15日之后在美国进行商业销售的改进后的烟草产品。截至2007年2月15日或在 2007年2月15 日上市的产品被视为祖父烟草产品。如果没有FDA的烟草产品营销命令,新的烟草产品不得在美国合法销售。 这些产品是根据产品对整个人群的风险进行评估的。
新烟草产品有三种进入市场的途径:
前烟草产品申请 在寻求任何新烟草产品的上市许可时,可以提交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但是,对于某些产品,其他途径可能更适用。
通过证明该产品与该产品具有相同的特性,或者如果该产品具有不同的特性,则可以通过证明新产品不引起与谓词产品不同的公共卫生问题。
通过添加或删除烟草添加剂,或增加或减少现有烟草添加剂的数量而修改的烟草产品,可考虑豁免证明实质等效性。